证、症和征三字的区别
证、症、征是中医学中常用的几个同音字,分别和其他字组成症状、证候、体征等特定词。这三个字不能互换使用,如“综合征”,有人误写为“综合症”;适应证、禁忌证是“证”,而非“症”或“征”。
征,征象,体征。是医生在诊察患者时发现的迹象、现象(异常变化),如脉象、舌象的变化; 中医重要的体征:饮食、睡眠、二便等;西医重要的体征:呼吸、体温、脉搏、血压等。
症,症状。是患者本人的异常感觉,如头痛、气喘、咳嗽等;
证,证候。指病人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表现,如风寒表证常同时表现出头痛、鼻塞不通等。
也正因为这三个字很相似,所以很容易让人混淆概念。联系经络的循行与病候,同大家一起探讨这三个词的含义。
同一种疾病在不同阶段、不同发病时间、不同体质情况下,反映的证候不同,要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,不同的疾病发展过程中出现性质相同的证候,则可以采有相同的治疗方法。所以“证同治亦同,证异治亦异”。
症状、证候、体征等虽然词义不同,但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。广义的症状可以包括体征,医生在记录病人症状时往往把舌、脉等部位的反应写上,如风寒证病人的症状中所表现的脉浮就是体征。证候不但可包括多种症状、体征,还可说明病因、病位、病性,如风寒一证即可包括头痛、恶寒、脉浮紧、舌苔薄白等症状和体征,又可表明病因是感受风寒,病位在表,疾病的性质属实证等。
凭症、征都不能决定治法,如头痛一症,病因有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火、血淤、气滞等不同,性质又有寒热虚实的差异,因此,仅凭“头痛”这个症状是不能决定治法的。只有“证”是疾病的原因、部位、性质以及致病因素和抗病能力相互斗争情况的概括,是疾病过程中某阶段各种症状的综合,它直接反映疾病的本质,指导医生的治法和用药。因此说中医诊断疾病的目的就在于“辨证”,只有在辨清证的基础上才能谈“治”,根据不同的辨证结果,确定不同的治疗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