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伤寒论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》第五十条原文及解析
原文(《伤寒论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》第五十条):
脉浮紧者,法当身疼痛,宜以汗解之。假令尺中迟者,不可发汗。何以知然?以荣气不足,血少故也。
译文:
脉浮紧的,按理应当出现身体疼痛,应当用发汗法解表。假如尺部脉象迟滞的,则不可用发汗法。怎么知道呢?因为荣气不足、血液亏少的缘故。
词解:
- 脉浮紧:太阳伤寒表实证之典型脉象。
- 法当身疼痛:按常规应当出现身体疼痛,为寒邪束表、营阴郁滞之象。
- 尺中迟:尺部脉象迟缓。迟主虚寒,尺迟为里虚、荣血不足之征。
- 荣气不足,血少:营血亏虚,化源不足。
解析:
- 条文定位:此条论述太阳伤寒表实证兼营血不足的禁忌证,强调“尺中迟”为不可发汗的关键指征。
- 病机分析:
- 脉浮紧、身疼痛——太阳伤寒表实证,当发汗解表。
- 尺中迟——尺脉主里,迟主虚寒,提示营血亏虚。
- 荣气不足,血少——正气不足,化源匮乏。
- “不可发汗”之理:
- 发汗必赖营血为汗源。
- 营血不足者,汗源匮乏,强发其汗则更伤营血。
- 汗血同源,夺汗者无血,夺血者无汗。
- 误汗可致筋脉失养、变证丛生。
- 与第四十九条对比:
- 第四十九条:尺中脉微(阳气虚)→ 不可发汗。
- 第五十条:尺中迟(营血虚)→ 不可发汗。
- 一为阳虚,一为血虚,均属里虚,均不可峻汗。
- 后世医家注解:
- 成无己:“脉浮紧,当发汗解表。若尺中迟,则荣气不足,血少,不可发汗。夺汗者无血,故也。”
- 柯琴:“尺中迟者,里虚也。虽有表证,不可发汗,当先实其里。”
- 刘渡舟:“本条示人:表证兼虚者,不可峻汗。尺脉迟为血虚,治当先补血,后解表。”
临床应用:
- 辨证要点:表证(脉浮紧、身痛)+ 里虚(尺脉迟、营血不足)。
- 治疗原则:不可峻汗,当先扶正补血,待营血充足后再议解表。
- 治法选择:可先予四物汤、当归补血汤等养血,或用桂枝新加汤(养营解表)。
鉴别诊断:
- 营血不足证(第五十条):脉浮紧 + 身痛 + 尺中迟 + 营血虚 → 不可发汗。
- 阳气虚证(第四十九条):表证 + 误下后 + 身重心悸 + 尺中微 → 不可发汗。
- 太阳表实证(第三十五条):脉浮紧 + 身痛 + 无里虚 → 可发汗。
- 桂枝新加汤证(第六十二条):发汗后 + 身疼痛 + 脉沉迟 + 营血虚 → 补营解表。
与第四十九条的关联:
第四十九条论尺中脉微(阳虚)不可发汗;第五十条论尺中脉迟(血虚)不可发汗。二条合参,构建了太阳病表证兼里虚的禁忌证体系——无论阳虚还是血虚,只要里气不足,均不可峻汗,当先扶正后祛邪。
总结:
第五十条论述太阳伤寒表实证兼营血不足的禁忌证。其核心要点有三:一是脉浮紧、身疼痛为太阳表实证,法当汗解;二是尺中迟为营血亏虚之确证,不可发汗;三是“荣气不足,血少”为不可汗的病机本质。本条与第四十九条共同确立“里虚者不可汗”的治疗原则,体现张仲景“先扶正、后祛邪”的重要思想,为临床处理虚实夹杂证提供了理论依据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