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伤寒论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》第一百零四条原文及解析
第一百零四条 · 柴胡加芒硝汤证
原文(《伤寒论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》第一百零四条):
伤寒十三日,不解,胸胁满而呕,日晡所发潮热,已而微利。此本柴胡证,下之以不得利,今反利者,知医以丸药下之,此非其治也。潮热者,实也。先宜服小柴胡汤以解外,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。
柴胡加芒硝汤方
| 药 物 | 剂 量 |
|---|---|
| 柴胡 | 二两十六铢 |
| 黄芩 | 一两 |
| 人参 | 一两 |
| 甘草(炙) | 一两 |
| 生姜(切) | 一两 |
| 大枣(擘) | 四枚 |
| 半夏(洗) | 二十铢 |
| 芒硝 | 二两 |
煎服法:上八味,以水四升,煮取二升,去滓,内芒硝,更煮微沸,分温再服。
译文:
伤寒病十三日不愈,胸胁胀满而呕吐,午后潮热,随后出现轻微下利。这本来是柴胡证,用了下法应当不得下利,现在反而下利,知道是医生用丸药攻下,这不是正确的治法。潮热说明里实仍在。应先服小柴胡汤以解少阳之邪,然后用柴胡加芒硝汤治疗。
词解:
- 十三日:病程已长,邪气渐深。
- 日晡所:午后申时(约下午3-5点),阳明旺时。
- 潮热:定时发热,如潮水之定时涨落,为阳明里热之征。
- 微利:轻微下利。
- 丸药:指巴豆等峻猛泻下之丸剂。
解析:
- 条文定位:此条论述少阳兼阳明里实的证治,与第一百零三条同为少阳阳明并病,但此条为误用丸药峻下后之变证。
- 病机分析:
- 胸胁满而呕——少阳证。
- 日晡所发潮热——阳明里实。
- 医以丸药下之——误用峻下,药力迅猛但伤正不尽邪。
- 已而微利——丸药攻下后,但里实未尽。
- 治则先后:
- 先服小柴胡汤:以解少阳之邪,调畅枢机。
- 后以柴胡加芒硝汤:和解少阳兼软坚通便。
- 大柴胡汤治里实较甚(心下急、呕不止),柴胡加芒硝汤治里实较轻(潮热、微利)。
- 与第一百零三条对比:
- 大柴胡汤(第一百零三条):少阳兼阳明里实,里实较重,见心下急、呕不止。
- 柴胡加芒硝汤(第一百零四条):少阳兼阳明里实,里实较轻,见潮热、微利,且已误用丸药攻下。
- 大柴胡用枳实、大黄,攻下力峻;柴胡加芒硝汤仅加芒硝,攻下力缓。
- 后世医家注解:
- 成无己:“十三日不解,少阳阳明并病。先以丸药下之,非其治也。潮热者里实,先与小柴胡汤解外,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下之。”
- 柯琴:“柴胡加芒硝汤即小柴胡汤加芒硝。治少阳兼阳明里实之轻证。”
- 刘渡舟:“本条示人误下后之治法。先解少阳,后下阳明,层次分明。”
临床应用:
- 少阳阳明并病:见胸胁满呕、午后潮热,里实不重者。
- 误用峻下后:里实未尽,正气已伤者。
鉴别诊断:
- 柴胡加芒硝汤证(第一百零四条):少阳证 + 日晡潮热 + 微利 + 误下后 → 先小柴胡汤,后柴胡加芒硝汤。
- 大柴胡汤证(第一百零三条):少阳证 + 心下急 + 呕不止 + 郁郁微烦 → 大柴胡汤。
- 承气汤证:纯阳明里实 + 腹满硬痛 + 便秘 → 承气汤。
与第一百零三条的关联:
第一百零三条论少阳兼阳明里实(里实较重)用大柴胡汤;第一百零四条论少阳兼阳明里实(里实较轻,误下后)先小柴胡汤,后柴胡加芒硝汤。二条同中有异,轻重有别,示人临证当据虚实而选方。
总结:
第一百零四条论述少阳兼阳明里实误用丸药攻下后的证治。其核心要点有三:一是少阳证仍在(胸胁满而呕),兼见阳明潮热;二是误用丸药攻下后微利,但里实未尽;三是治法当先解少阳(小柴胡汤),后攻阳明(柴胡加芒硝汤)。本条与第一百零三条合参,可完整理解少阳兼阳明里实轻证、重证及误治后的不同治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