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伤寒论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》第一百二十六条原文及解析
第一百二十六条 · 抵当丸证
原文(《伤寒论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》第一百二十六条):
伤寒有热,少腹满,应小便不利,今反利者,为有血也,当下之,不可余药,宜抵当丸。
抵当丸方
| 药 物 | 剂 量 |
|---|---|
| 水蛭(熬) | 二十个 |
| 虻虫(去翅足,熬) | 二十个 |
| 桃仁(去皮尖) | 二十五个 |
| 大黄(酒洗) | 三两 |
煎服法:上四味,捣分四丸,以水一升,煮一丸,取七合服之,晬时当下血,若不下者,更服。
译文:
伤寒发热,少腹胀满,应当小便不利,现在反而通利,这是有瘀血,应当攻下,不可用其他药,宜用抵当丸。
词解:
- 有热:发热,为邪热内郁之象。
- 少腹满:少腹部胀满。
- 应小便不利:按常理少腹胀满应由蓄水所致,应当小便不利。
- 今反利:现在小便反而通利,排除蓄水。
- 为有血也:是蓄血之证。
- 当下之:应当用攻下法。
- 不可余药:不可用其他药物,专指本方。
- 晬时:一昼夜,即24小时。
解析:
- 条文定位:此条论述太阳蓄血轻证的丸剂治疗,为抵当丸证,与抵当汤证形成轻重对比。
- 病机分析:
- 伤寒有热——表邪未解或里热已生。
- 少腹满——下焦气机壅滞。
- 应小便不利——本当为蓄水证。
- 今反利——小便通利,排除蓄水,确为蓄血。
- 抵当汤与抵当丸的对比:
- 抵当汤:水蛭、虻虫各三十个,桃仁二十个,大黄三两。汤剂,用于蓄血重症(发狂、少腹硬满)。
- 抵当丸:水蛭、虻虫各二十个,桃仁二十五个,大黄三两。丸剂,用于蓄血轻证(少腹满,无发狂硬满)。
- “不可余药”的含义:
- 强调抵当丸为专用方,不可他用。
- 也提示药力峻猛,不可随意加减。
- 后世医家注解:
- 成无己:“伤寒有热,少腹满,小便反利,为蓄血。当以抵当丸下之,不可余药。”
- 柯琴:“抵当丸与抵当汤,药同而剂异。汤者荡也,丸者缓也。蓄血轻者,丸以缓攻。”
- 刘渡舟:“抵当丸为治蓄血轻证之方。少腹满而不硬,无如狂发狂,故以丸药缓攻。”
临床应用:
- 蓄血轻证:少腹胀满、小便自利、无神志异常者。
- 妇科瘀血:瘀血内结、少腹胀满者。
鉴别诊断:
- 抵当丸证(第一百二十六条):有热 + 少腹满 + 小便自利 + 无如狂 → 抵当丸。
- 抵当汤证(第一百二十四、五条):发狂/如狂 + 少腹硬满 + 小便自利 → 抵当汤。
- 桃核承气汤证(第一百零六条):如狂 + 少腹急结 → 桃核承气汤。
与第一百二十五条的关联:
第一百二十五条以小便之利与不利辨蓄水与蓄血;第一百二十六条进一步论述蓄血轻证(抵当丸证)。二条合参,可完整理解蓄血证的轻重分型与汤丸之别。
总结:
第一百二十六条论述太阳蓄血轻证——抵当丸证。其核心要点有三:一是伤寒有热、少腹满、小便反利为蓄血之征;二是抵当丸药同而剂异,以丸缓攻,治蓄血轻证;三是“不可余药”强调方专力峻。本条与第一百二十四、一百二十五条合参,可完整理解太阳蓄血证从轻到重的完整治法(桃核承气汤—抵当丸—抵当汤)。

